各学院团委:
为把我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各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,在全校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,引导青年学生成为民族文化的传承者和践行者,为党的十八大献礼,校团委决定于2012年12月举办我校“感悟党的十八大?青春正能量”大学生演讲比赛。具体事宜如下:
一、演讲主题
感悟党的十八大?青春正能量
二、参赛对象
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(不含在职研究生、留学生)
三、赛程设置
分院级初赛和校级决赛。各学院通过团支部初选或推荐的方式在决赛前自行组织院级初赛,并推荐1名优秀选手参加校级决赛。
四、校级决赛时间
2012年12月28日晚7:30
五、校级决赛地点
桂林洋校区曾宪云报告厅
六、演讲内容及要求
(一)演讲内容要求围绕“感悟党的十八大?青春正能量”的主题展开。具有较强的时代感、严肃性和创新性,主题鲜明、观点明确、立意深刻,体裁不限(诗歌除外)。
(二)紧密围绕大学生学习生活实际,展现青年学子对党、对祖国、对学校的无限热爱。
(三)每位选手的演讲时间为6—8分钟。演讲超时者,每超1分钟从总分中扣除0.1分,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。
七、评分标准
本次比赛采用10分制,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,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作为选手的最后成绩(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)。具体评分标准如下:
(一)演讲内容:3.5分。内容紧扣主题,结构完整合理,见解独到,材料真实典型,文字优美,构思巧妙;
(二)语言表达:3分。脱稿演讲,语言规范,口齿清晰,普通话标准,感情真挚,富有感染力;
(三)形象风度:2分。衣着整洁,仪表大方,举止得体;
(四)综合印象:1.5分。
八、奖励办法
(一)校级决赛设一等奖2名,二等奖3名,三等奖4名,优秀奖若干名。
(二)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。
九、注意事项
(一)请各学院团委认真组织院级初赛,并于12月25日前将参加校级比赛的选手名单报送校团委办公室。
(二)参赛选手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。请各学院团委通知选手12月25日下午4:00到南校区第二办公楼304抽签。
(三)参赛选手须提前到场,在指定区域就座,准备比赛。
共青团海南师范大学委员会
2012年12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