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寒假期间留校学生住宿的安全管理,根据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有关规定,请同学们按以下注意事项做好寒假留宿期间安全防范工作。
一、在寒假期间学生宿舍统一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安排使用管理,未办理寒假住宿手续的学生,不得擅自进住;已办理住宿手续的学生一律凭寒假住宿证进出宿舍,无住宿证的、外来人员及保安人员将严禁其进入;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二、寒假期间留宿学生应遵守《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学生公寓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学生宿舍水电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学生宿舍家具管理暂行规定》等其它管理规定。
三、寒假期间留宿学生要注意用电安全,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煤气灶、煤油灶、电磁炉及电饭锅、电水壶、电炉、电热杯、电热棒等电器;严禁在宿舍内赌博、酗酒;严禁在住宿区域燃放烟花、爆竹。如因违纪、违章使用造成宿舍设施、设备损坏的,除赔偿其造成的损失外,将报送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。
四、留宿学生有责任使用保管好该宿舍的家具及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。如属人为破坏或人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,则由当事人负责赔偿,如当事人不清时,则由该宿舍全体住宿人员共同负责赔偿。
五、留宿学生必须按要求做好本宿舍及周围环境卫生工作;做好本宿舍的安全防火、防盗工作。
六、寒假期间,请同学们自觉遵守学校相关作息时间。宿舍区的开门时间:6:30,关门时间:23:30。
学生宿舍管理科
2016年1月15日